後來他參加紐約大學舉辦的專業擊劍獎學金賽事,由於Neil的擊劍技巧還不錯,使他在1960年時成為NCAA擊劍錦標賽的運動員,但在這段期間使他感到百般無聊,越來越覺得寫歌是他相當熱衷的事,於是開始減少參與擊劍的訓練課程,搭車前往曼哈頓試圖以他的音樂來獲得一些音樂出版商的興趣
Sunbeam Music公司提供他16週的寫歌工作合同,每週50美元的酬勞,於是他退學後接受這份工作,16週之後,公司並未再續聘,於是他繼續寫歌並自唱,1962年時,他與高中朋友Jack Parker一起組成Neil & Jack歌唱團體,並發行了幾張單曲,不過不太成功,這年稍晚時,Neil獲得Columbia唱片公司的簽約,開始了他獨唱藝人的音樂生涯,不過發行了數張單曲儘管受到好評,但依然未能成功,最後遭唱片公司解約
他回到寫歌的工作生涯,不過當時一週僅能賣出一首創作歌曲,使他的生活相當拮据,不過他的歌曲於1965年11月時,透過The Monkees樂團獲得成功,使他的作曲家名聲越來越大,1966年時,Bang唱片公司與他簽約,並發行數張單曲唱片與兩張專輯,開始獲得成功的音樂生涯,不過他逐漸受到Bang唱片公司的限制,在音樂創作上無法按照自己的想法執行,1968年時他找到合約的漏洞,與Bang唱片公司解約,同時在爭取這段期間在Bang唱片公司發行的音樂所有權,而這一系列的法律訴訟直到1977年才獲得成功
1968年時, Neil與Uni唱片公司簽約,這家唱片公司後來合併到MCA唱片公司中,到1972年期間,他在這裡發行了6張專輯,而他的名聲與日俱增,1972年發行的第8張專輯甚至取得美國排行榜第5名,英國排行榜第7名的佳績,隨即進行了美國境內的巡演活動,所到之處都有熱情的歌迷支持
Columbia唱片公司重新爭取Neil的唱片合約,以每一張專輯100萬美元的代價,成功獲得Neil的合同,1973年在Columbia唱片公司裡發行的首張專輯是一張電影配樂,這部電影票房慘淡並飽受批評,而專輯的總收入則超越電影本身,不過卻使Neil對於電影配樂失去興趣,認為票房不佳的電影扯到他的專輯銷售後腿,除非他能完全控制電影,否則他不願意再進行電影配樂的錄製
他在70年代時期,相當受到歡迎,擁有眾多的歌迷,屢次獲得葛萊美獎,在音樂排行榜與銷售成績表現都相當耀眼突出,1980年時,他獲得一個機會參與The Jazz Singer這部翻拍電影的演員工作,同時也替這部電影製作配樂,這是他第二張電影配樂,在電影裡他也擔任主角,電影是EMI電影公司製作的,因此這張配樂由EMI的子公司Capitol唱片公司發行,直到1996年再版時,才由Columbia唱片公司發行
翻拍的The Jazz Singer電影,在票房表現上相當令人失望,使電影投資人都賠錢,在評論上也呈現褒貶不一的評價,Neil在金球獎中獲得最佳男演員提名,而在金樹莓獎中,卻獲得最差演員的項目,不過配樂本身的銷售成績比電影還要好,獲得英美兩國的排行榜第3名的佳績,成為Neil最暢銷的專輯之一,而這也是他目前目前為止最後的電影配樂專輯,至今再沒有錄製發行電影配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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